【圆明网】被非法关押一年的法轮功学员纪广奎分别在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和四月十九日,被庐阳区公安、蜀山区检察院和法院构陷,两遭非法庭审。
纪广奎,一九五六年生,今年68岁,大学专科毕业,工程师,他于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他以前得了严重的萎缩性、糜烂性胃窦炎,各大医院都看不好,参加了吉林省延吉的一次法轮功学习班,八天时间,病就好了,久治不愈的咽炎也好了,各种刺激性的食物都可以吃。他时时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家庭和睦,工作业绩一直受到领导和同事好评,也常与同事说起修炼法轮大法的受益。
然而,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纪广奎多次被中共不法人员残酷迫害,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一七年被非法判刑四年,遭酷刑逼供和冤狱迫害。
一年前,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下午一点半,纪广奎准备送孙女上学,突然七、八个警察(有庐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和安庆路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他们非法抄家后,将纪广奎绑架到派出所。过一小时后,不法警察又到纪广奎和妻子的住处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
第二天下午,纪广奎被非法关押到合肥市看守所。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纪广奎被非法批捕。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警方把捏造的材料、构陷他的所谓案件,送到蜀山区检察院。
这期间,纪广奎的家人和亲属为他请了维权律师作无罪辩护。律师去检察院、法院阅卷,从未受阻,但是亲属申请辩护人时,检察院要求去派出所开个“无犯罪案件证明”。派出所新调来的所长就打电话给区公安局,回话:此人(炼法轮功)很顽固。所长拒绝给开,结果,亲属申请辩护人未成功。
于是,亲属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起诉意见书”,法轮大法的真相信及相关法律文书。后来,纪广奎被构陷到法院时,亲属又去申请辩护人时,法官未理睬,始终不与亲属见面。亲属多次给他们邮递了真相信、辩护词等法律文书。
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蜀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纪广奎被构陷案。法官是夏云娇,审判长倪娜,公诉人张琪。
法庭上,律师说:我的当事人是无罪的,并指出公诉人指控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没有法律依据,列举的一些证人证词是无效证据。纪广奎也在法庭上为自己作了无罪辩护,但多次被审判长打断,只让他讲公诉人起诉的问题。一个多小时后,休庭,审判长说择日宣判。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纪广奎又被第二次开庭,这次是视频开庭,纪广奎本人未被带到法庭。在现场,审判长说:今天开庭(目的)是:纪广奎曾在二零一七年被合肥市巢湖市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四年,这次是不是属于“累犯”,双方辩证一下。
纪广奎说:“那次是冤判的,我还在申诉呢,何为累犯?!”律师辩护说不是累犯,公诉人也认可不是累犯。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纪广奎及家人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在身心上深深受益。但是,因为他们坚持信仰,屡屡遭受中共迫害,其中两位亲人,哥哥纪广杰和姐姐纪广雄,被迫害致死。纪广奎被迫害的更多事实,请见《被冤判四年 安徽合肥纪广奎在宿州监狱遭受虐待》、《纪广奎遭十种酷刑逼供 家人控告无回音》。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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